上石膏後之注意事項 (99.8.10)
1.剛上完石膏四十八小時內請勿用棉被覆蓋,以免影響石膏乾燥。
2.注意腳趾(手指)有無發白、發紫、疼痛、麻木等現象。
3.石膏未乾(四十八小時內)不可用力著地以免石膏變形。
4.石膏包紮之肢體不可用外物深入抓癢或移除石膏內襯棉墊,以免皮膚受損。
5.石膏固定後肢體需抬高,高於心臟,以免腫脹不適。
6.為避免上石膏肢體肌肉萎縮現象,患肢應做肌肉放鬆,收縮交替運動。
7.觀察受傷肢體有無滲血發紅及搔癢情形。
8.注意石膏是否有太鬆,太緊或斷裂情形。
9.若有任何不適,立即告知醫護人員,或回院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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